姚明是2011年7月宣布退役的,也就是说2011年以前参加选秀的都是和姚明同场竞技过的,我们来细数一下。
老将点一点
卡特、韦德、诺维斯基、杜兰特、阿尔德里奇、帕克、大小加索尔、詹姆斯、JR斯密斯、伊戈达拉、博古特、洛佩斯等等,这些人都是和姚明同场竞技过的,可以说加索尔、博古特是从NBA打到国际赛场的对位对手。
新人数一数
2010年选秀的现在混得还行的有沃尔、考辛斯、海沃德、泡椒。
2009年格里芬、哈登、埃文斯、卢比奥、库里、德罗赞、詹宁丝、霍勒迪
2008年罗斯、梅奥、威少、乐福、戈登、麦基。
可以看出,姚明的NBA生涯真的很短暂,刚刚在NBA打出巅峰就伤退了,很可惜。
1989年选秀大会,热火队首轮第四顺位摘下了格伦莱斯。身高2.01米体重103KG的莱斯,在小前锋位置上,体格壮硕,手感柔和,拥有一手出色的远投能力。
刚刚进***盟不久的热火队,实力有限,莱斯的到来之后,就坐稳了球队的首发小前锋,并且逐年提高,从新秀赛季的场均13.6分,到91-92赛季的场均22.3分,成为球队的得分王,莱斯仅仅用了三个赛季的时间。连续四个赛季都是球队得分王,也是球队的核心。但是球队的战绩始终不理想,1995-1996赛季前的休赛期,黄蜂将三年级新星莫宁打包其他筹码送到热火,换来了马特-格雷格、格伦-莱斯和1个首轮选秀权。于是莱斯来到了夏洛特黄蜂。
1995年的NBA全明星赛三分大赛,格伦莱斯力压米勒、史蒂夫科尔等三分好手,成为当年的三分王。
来到黄蜂后的格伦莱斯,继续稳健的表现,95-96赛季场均21.6分,96-97赛季格伦莱斯场均达到26.8分。也就是在这个赛季,格伦莱斯入选了年度最佳第二阵容。
1997年的全明星赛,格伦莱斯凭借第三节的单节20分,成为全明星赛MVP,力压乔丹的三双。全明星赛单节20分的表现,至今无人能够打破。
97-98赛季。格伦莱斯凭借场均22.3分的表现,再次入选了NBA最佳阵容,这一次是第三阵。非常巧合的时,连续两年,莱斯都是与皮蓬一样(皮蓬96-97二阵,97-98三阵)。
这两年基本就是格伦莱斯的巅峰时期,远投精准,进攻手段多样。但是防守上确实有不足之处。
NBA历史一个普通的过客,格伦-莱斯早已被人们淡忘了,当年抢走了本该属于巨星乔丹的全明星mvp,这才让人印象深刻,很快便联想起此情此景。
格伦-莱斯算不上什么巨星,生涯征战NBA15季,场均17分左右、4.1板,命中率40.62%,数据并不惊艳。1997年全明星赛上,虽然乔丹拿下3双数据,但莱斯得分更多,第三节更是疯狂砍下20分,成了那时全明星赛单节得分历史最高纪录。
的确,那场比赛我在电视直播上亲眼目睹了格伦-莱斯的极佳表现,莱斯也荣幸夺得生涯唯一的mvp。2000年,莱斯又以主力球员的身份代表湖人夺得生涯唯一的总冠军。
格伦-莱斯3次入选全明星阵容,1995年作为投手,参加全明星三分大赛夺得冠军,2004年2月18日宣布退役。
单纯考虑球场表现,姚明甩傻芬几条街。技术流中锋代表,内线有脚步外线有三分的姚明,连年教育拳王,霍华德之流。如果不是篮协掣肘导致伤病频发,或者选中姚明的是马刺,恐怕现在大姚还在NBA征战也说不定。
看看姚明的技术动作,快攻一个背后运球过掉对手后卫;阵地战圈顶持球一个晃动拉开空间直冲篮下。这种面框技术现在连不少小前锋都不见得做得出来了。
背筐更不用说了,坐篮下勾手命中率长期盘踞联盟第一。姚明不会飞,可是节奏感好,基本功扎实,如果能进一支战术体系完整,有足够火力点掩护的球队,成就恐怕也只在奥尼尔之下一点点而已,远非傻芬之流可比。
我认为姚明无疑,毕竟姚明给予火箭这座城市太多。
我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姚明的内心里是一个国家的篮球或者一个民族的篮球未来,他或许不是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与兴趣
“我一看到姚明我就觉得这个人不简单,我们打球可能是为了兴趣和工作,而他却为了未来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打球,直接肩负起一个国家的期望在打球”
第一姚明可以说在当时是联盟前几的中锋,与麦迪的搭配更是神奇,人称姚麦组合,当时很出名的就是姚鲨之战,毕竟联盟中可以防奥尼尔的没几个人,当时奥尼尔是经常把篮板扣碎的人,可见他的体重与力量多么可怕。
第二姚明通过努力,从一个瘦弱黄种人大个子到联盟前几的中锋,经历了多少。当时巴克利嘲笑姚明拿不到20分,如果能他就亲驴***一口,当然姚明证明自己拿到20分,所以巴克利就真的亲了驴***。
第三姚明效力火箭八年时间就退役了球衣,还入选了篮球名人堂,可以这就是对一个球员的最高评价。
姚明至今回到休斯敦,仍然会想起暴风雨的掌声,球迷喊着YAO,或许一个体育明星给予这个城市的,是任何娱乐明星给予不了的。
格里芬而言,他的贡献太少,位置竞争太多
白魔兽具有很强的身体素质,有白魔兽之称,虽然来到快船,成为空接之城的核心,但似乎多少年过来,他仍然难以成为联盟顶级内线,相比姚明他的贡献显然不够多,同位置的中锋也缺少竞争力,加上流行小球,让格里芬的位置越来越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