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状元"是指一年级新秀选秀大会上排名第一的新秀球员
原因是其排名靠前,被认为具有更高的潜力和天赋,因此会被赋予更高的期望和关注
此外,NBA选秀大会的数字排名也会影响球员的签约合同和薪水等方面,因此状元的身份也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和影响力
NBA选秀(NBA Draft)为一年一度的NBA挑选新球员的盛会,每年6月底举行,在选秀大会上,30支NBA球队都可以挑选想加入NBA的年轻男性球员:19岁以上,高中毕业一年以上并正式宣布参选的球员,所有年满22岁的国际球员,所有年满19周岁并曾与国际职业球队签过合同的球员,所有美国大学毕业的本部球员。 球员被选中时的的顺序称为顺位。 球员在选秀大会上越早被选中的话,即顺位越高,他的身价就越高。 选秀大会上第一个被选中的球员通常被称为“状元”(第一顺位),他们通常都是所有参加选秀的球员当中最为优秀的。第二个被选中的球员被称为“榜眼”,第三个被称为“探花”。之后,按顺序称为第几顺位。
每年的NBA选秀大致可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选秀抽签:NBA从1985年开始实行选秀抽签,每年季后赛激战正酣的时候,NBA会召集未能进入季后赛的球队举行抽签仪式,来决定未来头三号新秀权的归属。抽签仪式中,主持人会拿出编号为1-14号的14个乒乓球,放在一个容器中,从14个球中随意抽出4个球,不计数字的先后顺序,一共可以产生1001种可能的组合,而去掉这个11-12-13-14组合,正好还剩下1000种。抽签前,没有获得季后赛资格的各队已经依照常规赛战绩倒序排名,得到与之相应的赢取状元签的组合数(机率)。不考虑抽出先后的话,那么将出现1001种不同情况[计算14*13*12*11/(4*3*2*1)]。 进行抽奖之前,1001种(11、12、13、14这种组合被排除)中的1000种可能被分配到乐透区的球队。根据战绩的优劣情况,他们将获得相应数量的组合。 哪支球队拥有第一个被抽出的组合,那么状元签就属于该球队,(状元签获得球队的所有组合可能,在抽取榜眼签时作废,如果抽出作废组合,则重新将球放回器皿再次抽取,如此反复,直到抽出的组合是待抽签球队拥有的)。当决定出前三位选秀签之后,整个抽奖过程结束。
除了常规的选秀程序之外,NBA还对参加选秀的美国本土高中毕业球员参加选秀和海外球员参加选秀增设了一些特殊规定。以下是NBA劳资协议对这两类球员参加NBA选秀的规定条款。
美国高中毕业球员申请参加选秀的规定
(a)一位定居在美国并已完成高中学业的球员,可在选秀开始的45天前向NBA发出书面通知,在表达他放弃进入大学继续学业的意愿后可获得参加NBA 选秀的资格。一旦这名球员被任何一支NBA球队选中,那么以下的规则将适用:
(i)根据下面(b)的规定,如果该名球员不参加大学篮球队,那么他将获得参加NBA选秀的资格。在他宣布放弃大学入学机会之日到他获得参加选秀资格之日期间,如果一支NBA球队每年按要求向该球员发出邀请,那么该球队将是唯一能与他签订球员合同的球队。
在这部分内容当中,一旦该名球员在获得NBA选秀资格后未宣布放弃参加大学篮球队资格的,那么这次选秀对他而言将选秀则被看作是“二选”。以“二选”的资格被选中的球员将遵守适用的规则。如果该名球员在选秀中因为放弃大学篮球资格而被挑选后、未和挑选他的球队签订球员合同,也未能在“二选”中被挑选的球员(在之前的语句中作出过解释),我们称之为新人自由球员。
(ii)如果该名球员参加大学篮球队,那么一旦他之后宣布放弃继续在大学篮球队效力的机会的,他仍可以获得NBA选秀资格。届时,曾经在选秀中选择他、并每年按要求向该球员发出邀请的NBA球队将保留在选秀之日一年后和他进行商讨并签订球员合同的优先权。
为了得到邓肯,马刺队“不要脸”的以上赛季西部第二的成绩直接开始摆烂,甚至让四位首发球员宣布赛季报销;凯尔特人队也不甘示弱,除了摆烂甚至还到处高价寻找首轮选秀权等待“围捕邓肯”;灰熊队更是一烂到底,放手一搏。
NBA从来都不缺篮球天才,很多球员在大学时期就已经名满全美。更有甚者如詹姆斯这样的球员,在高中时期就已经被誉为“天之骄子”,引得全美直播。
但要说哪位球员在选秀时被认定为状元最是毫无疑问?那我觉得还得是“让联盟多支球队摆烂的邓肯”。
1995年,邓肯所在的维克森林大学跟华莱士大学打了一场比赛,NBA名宿杰里.韦斯特刚好到场观战,这一年邓肯刚上大二。
比赛结束后,韦斯特留下一句话:这孩子如果现在就参加选秀,那他一定是状元。
在邓肯14岁那年,邓肯的妈妈因病去世。在去世之前曾让邓肯保证,一定要完成大学学业。正是由于母亲的遗愿,让早就具备NBA实力的邓肯一直到大四毕业才选择参加选秀。
尽管未能提前进入职业赛场,但这也给年轻的邓肯创造了一个相对纯粹的篮球环境。也正是这四年的磨炼,让邓肯在大学时期就有了“大基本功”的美誉。
1996年,还在上大三的邓肯有幸与球队一起跟当时的美国男篮“梦之队”有过一场热身赛的交手。
以下五个球星,就算再给球队一次机会,他们依然会这么选择
所以更别说当年,肯定是毫无疑问的当选状元
一:奥拉朱旺
尽管乔丹是最伟大的球员
但是那个年代,中锋才是冠军的最佳保障,几乎所有球队都是围绕中锋建队的
二:奥尼尔
很难相信一个中锋拖着坦克的体型还能在空中飞翔
这样的怪物,毫无悬念
三:蒂姆邓肯
不用多说,波波维奇执教第一个赛季无视战绩
这个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我来说一下我的观点。
第一,我会选择1984年的 Akeem Olajuwon 阿基姆-奥拉朱旺 ,不管你是职业还是野球他独步江湖的梦幻脚步现在依然是篮球爱好者必学招数,他可是当年力压篮球之神乔丹的存在,且1984年的选秀被誉为超级选秀大年。那一年诞生了很多的NBA历史级别的名宿。为什么会选他?历史也证实了马赛克队的眼光,他为球队带来了两座总冠军奖杯。
第二,我会选择1996年的Allen Iverson 阿伦-艾弗森。1984年的选秀是钻石一代,那么1996年的就是黄金一代。而他就是96黄金一代那颗最亮的星!身高仅有1.83米的他获得的荣誉在这就不多说了,联盟中流行一句话,欧文有100种方式过你,而艾弗森用一招可以过你100次!!(附送彩蛋一枚,“I play every game as if it is my last 我把每一场球赛都当作我的最后一场。")这句话各位老铁你品,细细的品,值得我们现在国内职业球员以及我们自己本身学习!!
第三,我会选择2003年的LeBron James勒布朗詹姆斯。“chosen one”这代表了一切。作为天选之子的他年少成名,作为超级巨星的他无论场上场下都是谦谦君子,球技,为人都树立了标杆,这才是篮球该有的样子,真正的现今联盟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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